中共广西大学机关委员会工作职责
中共广西大学机关委员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负责领导机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机关的贯彻执行。
二、负责组织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;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,增强党员的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。
三、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,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、新形式。积极推进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党支部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支持和协助各党支部完成本单位担负的工作任务。
四、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接收、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。
五、组织领导机关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服务和民主评议,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动态,帮助解决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负责党内评优评先工作,处理不合格党员。做好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,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六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,提高机关效能。加强调查研究,做好部门间、部门与学院间的沟通协调工作。
七、加强纪律建设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任务,开展廉洁教育,推进“清廉机关”建设。
八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。做好统战工作,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。
九、加强对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,支持其开展工作。
十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